2025年阳江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馆藏品体系,收藏更多具有鲜明地方历史、文化、艺术特色及科研价值的见证物,不断充实我馆馆藏藏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阳江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阳江市博物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下藏品,欢迎相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踊跃捐赠,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征集启事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藏品征集范围
(一)历史文物类
史前文物:征集本地区出土或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各类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等,如石器、骨器等,展现本地区人类早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发展脉络。
古代文物:收集从夏商周时期至明清时期在阳江市境内产生或与阳江市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相关的文物,包括石器、陶器、瓷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金属器、竹器、牙类制品、角类制品、木构件、货币和砖瓦、钟表、眼镜、各类器皿等。重点征集:
1. 阳江市古城墙、古卫所和古驿站的铭文砖、纹饰砖、城砖拓印;
2. 阳江市本地窑口烧制的陶瓷器,例如宋代阳江市石湾窑或其他窑口的陶瓷器;
3. 阳江市历代舆图;
4. 能够反映阳江高凉文化的物品或拓片,包括但不限于无双谱(含谯国夫人)粉彩瓷器、阳江地区冼庙相关物件、拓片等;
5. 反映阳江参与海外贸易、海外交流的见证物及文献,包含但不限于航海仪器、航海记录、针路簿、清代粤海关高州府阳江口、织篢口管理运作相关的实物、图像及中外文献等;
6. 反映历史上各时期阳江盐场“盐商、盐民”的服饰、用具器材及其他体现历史上“盐场”文明、“制盐”技术、“用盐”生活相关用品器物类实物。各盐场“盐”相关的政策、资料、图章、艺术品;有一定历史和研究价值的日记、随笔、著作、重要手稿、书信、报纸原件、文献资料、图书、画册等;
7. 反映历史上各时期阳江造船业有关生产设施设备,重点产品、生产生活用具用品及与其相关的档案、文献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或其他有意义的文物及藏品线索。
近现代文物:征集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阳江市发生的政治变革、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社会生活、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如文献档案、照片、票据、武器装备、生活用品等,展现阳江市近现代历史的沧桑巨变。重点征集:
1.反映阳江方言相关的历史物件。如:方言书籍、手稿,老照片等相关实物、创意及衍生产品。在阳江方言传承过程中形成的影音资料,如:阳江民歌卡带、黑胶唱片、录音等相关音视频资料;
2.阳江地区契约文书。包括房契、地契、卖身契、借条、借据、婚书、清末民国合同、官府文书、担保书、赡养文书、租约、佃约、执照等。
(二)革命文物类
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在阳江市革命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革命烈士,和与重要人物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实物和文献。即革命烈士遗物、纪念物、书信、文献资料、图书资料、图片、影像、录音等红色资源。重点征集:
1.在阳江市工作和战斗过的老革命、老红军名单、简历、照片、回忆录、作战工具、生活用品和烈士遗物等;
2.有关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略过程等方面的文献、图片和武器装备,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旗帜、战斗歌曲、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三)华侨、华人相关文物
1.反映阳江籍华侨、华人出洋历程、谋生创业及在居住国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从事工农业和商业活动的实物、文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国证件、箱包、侨批、照片、信件、债券、汇票、车船票、生产用具、店铺(公司)牌匾、证照、印章、账簿、族谱、结婚证、歌谣、著述、生活器物、节庆用品、宗教物品等。
2.反映侨团、华文学校、媒体等机构组织以及阳江籍华侨华人个人支援中国革命、帮助家乡建设、开展慈善赈灾的实物和文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章程、校徽、校服、证件、会刊、报刊、会徽、捐款汇单、收据、军事用品、军功勋章、证书、纪念品、著述、教科书等实物和资料。
3.反映中国和世界各国在各个历史时期对阳江籍华侨、华人国籍、公民权、移民、留学、就业、居留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物、文献和资料。
4.杰出华侨华人,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文学家、思想家、企业家等的珍贵照片、题字、作品、手稿、信件、文献、录音等实物和资料。
5.反映归侨侨眷在国内外生活、学习、工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照片、书信、服饰、奖状、奖章、侨汇券、外汇券、生产设备等。
6.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音像、口述历史和图片等历史资料。
(三)民俗文物类
传统生产生活用具:征集阳江市传统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如农具、纺织工具、木工工具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日常生活用品,如炊具、餐具、服饰、鞋帽、家具等。
民俗艺术品:收集本地区民间传统的工艺美术作品,如阳江风筝、阳春根雕、龙舟龙头龙尾等,展示本地区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形式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民俗活动实物:征集与本地区传统节日、婚丧嫁娶、民间信仰等民俗活动相关的实物,如节日装饰品、祭祀用品、婚庆服饰、丧葬器具等,记录和传承本地区的民俗文化传统。重点征集:
1.阳江漆器、阳江刀剪、阳江豆豉、东水造纸的相关历史资料、原材料、制作工具和代表性老字号相关实物;
2.反映阳江疍家文化的物品,包括服饰、生产工具、生活工具、宗教物品等;
4.阳江地区各类糕点制作工具,如酥角、粉酥、佛仔饼、酒杯印、叶贴等的制作工具。
(四)当代艺术与文化类
征集反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变迁物证。重点征集:
1.反映阳江社会变革和风土人情的物品、老照片、资料、影像资料;
2.反映阳江近代、当代名人的文物、实物及资料;
3.反映阳江现代民族工商业发展史的文物资料;
4.反映阳江本地的各种旧影像、音像资料。
5.非正式出版物: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文件汇编、资料汇编、领导讲话、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科研报告等;有关阳江著名人士的著述、史料、家谱、族谱等;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
(六)自然科学类
1.古生物化石:征集展示本地区地质历史时期的生物演化过程和生态环境变迁的古生物化石,包括古植物化石、古动物化石等,如蟹化石、副腹菊石等等。
2.矿物岩石标本:征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矿物、岩石标本,如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宝玉石等,反映本地区的地质资源状况和矿产特色。如:银矿、铜矿、铅矿、铁矿等矿物晶体、陨石、玉石、观赏石等等。
(七)其他类
除以上类别之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
三、藏品征集方式
(一)捐赠
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接受社会团体、机构、个人的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
(二)提供征集线索
向阳江市博物馆提供符合本次征集需求的藏品线索。
四、征集要求
1.真实性:提供人应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对藏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权属明晰无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2.信息提供:提供者需出具展品的详细信息(名称、来源、年代等)及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3.唯一性:提供人所提供的展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展品,在未收到博物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展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五、征集程序
1.有意向者提交藏品清单(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藏品名称、时代、尺寸、图片等相关信息,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初选。
2.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由阳江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组具体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接收、鉴定整理、保存展示。
3.应征藏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提供人已明确同意阳江市博物馆拥有该藏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权,阳江市博物馆有权发表、复制、使用该藏品。
六、其他说明
1.鉴定评估:我馆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文物进行鉴定评估,确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保护利用:对征集到的文物,我馆将进行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其历史教育、文化传承作用。
3.法律责任:提供者需对展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因展品来源问题引发纠纷,由提供者自行承担责任。
4.本公告所指藏品是博物馆为了社会教育和科学研究的目的,根据自己的性质,搜集保藏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见证物。藏品包含文物但不仅限于文物,其他与主题相符能反映重要历史信息的珍贵文物复制品、艺术创作展品均在征集范围内。
情系家乡、捐赠文物;
传承文明、泽被后人。
热切期盼您的参与和支持,有意向者请将藏品清单附清晰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wg2261808@163.com。如有疑问,可电联0662-2262828,咨询我馆典藏保管部董诗华、关天敬,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阳江市博物馆拟征集藏品清单
阳江市博物馆拟征集藏品清单 收藏单位名称/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年代 | 质地 | 尺寸(cm) | 完残情况 | 图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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